更新时间:2022.09.23
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对于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在符合一定情形的,是可以进行拍卖、变卖予以执行的。 金钱债权执行中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只要满足以下的任一情形,法院可强制拍卖涉案房屋: 情形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
1、规范签约。在购买商品房现房、期房时,应当尽量选择资信情况良好、专业规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并尽量与开发商签订正式、规范的商品房预售或销售合同。在合同形式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合同内容上,应当尽量约定详细。 2、积极谨慎履约。合同签订后,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押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
流程是: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评估房屋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委托拍卖公司对房产进行拍卖;竞拍成功的由法院裁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无人竞拍或拍卖失败的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二次拍卖仍失败的再降价拍卖,最多进行三次拍卖。
房子有房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第一、有财产拒不履行,涉及法律责任。拘留、罚款、拒执罪。 第二、按揭房产还未办理接房手续或者还未装修入住的话,则极大可能被查封、拍卖。但涉及房产这类不可分的财产,不太涉及超标的问题。毕竟拒不付款,是责任。 第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有“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法院不能拍卖”的简单的认识,而相关的这些法律规定,实质上是对被执行人“衣、食、住、行”中基本居住权的保护,要保障被执行人基本居住权,我们还需要明确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1、唯一住房并不意味着就是生活所
共有房产,而且两人名下只有此房产,可以强制执行。首先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双方份额,获得房屋人对未获得房屋人进行补偿,或将房屋拍卖,由当时人重新买房。如非债务人一方仅有此处居所,则不能强制执行。
小产权房没有进行不动产权属登记,没有办理房产证,不能强制执行。所以,不存在小产权房如何强制执行的问题。对于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