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口头协议的,即使没有书面的租房合同也是有效的。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租赁关系,一般也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租赁合同;如果未订立书面的合同,因而导致租赁期限无法确定的,会视为不定期租赁。
在没有书面合同作为证据的情形下,当事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证明合同的内容以及其他上述待证事实呢当事人此时可以从其他物证或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方面入手,这些材料可以起到对合同内容的证明作用。其他书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口头协议的,即使没有书面的租房合同也是有效的。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口头协议的,即使没有书面的租房合同也是有效的。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租房子没签合同,不违法。没签租房合同,只是双方口头约定达成一致的,还是形成租赁关系的。 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对于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当事人之间确实存在合同关系的情况,当事人需要寻找其他证据以证明合同关系确实存在,比较常见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例如,在买卖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可以以签署的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函件、凭证作为书证;2、物证。
承诺书实际上也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承诺书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一,承诺书的作出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是真实意愿的反映,不能够是被欺诈,胁迫的;二,承诺书的内容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三,承诺
依据民法典第707条以及730条的规定,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期限转为不定期租赁。因此,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