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立案登记制度是民法改革的成果之一,立案登记制度的设立改变了民事诉讼立案难的问题,提高了民事案件的立案效率,是一种利国利民的制度。立案登记制度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减少办案拖沓的坏现象。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
立案登记制度指的是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具体而言即对起诉、自诉,做到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接受诉状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应当予
立案登记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第二,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第三,对在法律规定期限无法判定的,应当先行立案。
立案登记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第二,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第三,对在法律规定期限无法判定的,应当先行立案。
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行政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2015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立案登记制的改革,在此之前我国实行立案审查制度。立案登记制相对于立案审查制有如下
立案登记制是我国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自诉案件的受理制度。区别于此前实施的立案审查制,立案登记制之下,法院对于符合形式要件的案件一律应当受理,也即不得在案件受理阶段对案件是否符合实质诉讼要件进行审查,只要当事人提供了符合形式要求的材料,就
立案登记制是一种案件受理制度,具体表现为只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符合形式要件的起诉状,人民法院则应当接收,不作实质审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的要求,我国人民法院改革案件受理制度,由立案审查制转变为立案登记制
立案登记制是一种案件受理制度,具体表现为只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符合形式要件的起诉状,人民法院则应当接收,不作实质审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的要求,我国人民法院改革案件受理制度,由立案审查制转变为立案登记制
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意见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
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意见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
1、诉讼起点不同。立案审查制下,诉讼起点是法院决定立案时。立案登记制下,诉状提交给法院时,诉讼就开始了。 2、立案条件不同。立案审查制下,各级法院对当事人起诉能否立案的审查尺度存在标准不一的问题。 立案登记制下,当事人只要提供符合形式要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