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达五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罪的要件是: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
没有非法征用土地罪,只有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该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由故意构成; 3、客体要件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实
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是: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
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存在违
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罪的要件如下: 1、对象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国家其他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 3、
主体: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要件:
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成立条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有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
我国《刑法》中没有非法批准占用农民土地罪这个罪名,非法批准占用农民土地情节严重的会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此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
满足下列条件会构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 1、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