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此可以看出,“途中摔伤”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定为工伤。如果您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滑倒的又或者其他原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此可以看出,“途中摔伤”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定为工伤。如果您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滑倒的又或者其他原
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工伤赔偿标准为: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
上班摔倒要经过工伤鉴定后才能确定是否算工伤。如果上班摔倒骨折满足以下认定的条件,就是工伤。否则不是: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里,由于工作原因出了事故受伤的; 2、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里,因为从事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才受伤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本人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属于非本人责任,就能认定为工伤;如果自己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符合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条件,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下班途中买菜受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算工伤。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下班途中买菜属于“上下班途中”。
上班途中受伤不一定算工伤,只有合理上班时间内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况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所谓上班途中指下列情况: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自己摔倒受伤的不算工伤。 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