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民间借贷中,当事人能要求赔偿损失。如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贷款人应当向借款人赔偿损失;如果借款人不按期还款,造成贷款人损失的,贷款人也可以要求其赔偿。
民间借贷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也就是借贷一方当事人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法院可以判决违约方赔偿损失。但是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民间借贷中借钱人死亡的,可以要求其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欠款,但是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承担偿还责任,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用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债务人失踪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然后向财产代理人索赔债权,要求其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根据《民法典》第四十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自然人失踪。 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理人应
途径一: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途径二: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
债务人失踪后偿还债务的方法是:1、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2、向法院提起诉讼3、申请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理人主张债权。(一)债务中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设立保证人保证债权的实现。到期债务不能清偿
欠债人失踪后,债权有保证人的,应当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设立了保证人。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或者不能清偿的,保证人应当向债权人清偿。向法院提起诉讼。事实上,对于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听证通知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因为被告的躲避,使被告没有出庭的情况很常见。如果借钱的人失踪了,且没有正当的理由拒绝出庭应诉,法院有权进行缺席判决。 如果民间借贷案件没办法与被告取得联系,使得法律文书没有送达到被传唤人手中,则可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在相
民间借贷可以转让债权。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的特征包括: 债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是原合同的有效成立,因为原合同不成立或没有效力的话,债权转让合同就没办法成立生效。 债权转让合同的内容和原合同的内容一样。 债权转让合同的标的、金额、数量还有合
生活中存在民间借贷父债子还这一说法,但是在法律上,并不存在父债子还这一说法,准确来说,如果父亲欠下债款后死亡,儿子选择继承父亲的遗产,这时候儿子就需要在所继承的遗产价值范围内承担父亲的债务。一般来说,民间借贷作为合同,只涉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