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9
我国现行刑法对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立案的规定: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构成要件有如下四个: 1、侵犯的客体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规定;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3、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在主观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1)》第61条:[非法处理进口固体废弃物事件(刑法第339条第1项)》违反国家规定,倒塌海外固体废弃物,堆积处理的,应立案追诉。
1、构成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条件有,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非法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两者的区别是,前者逃避海关监管,后者则不逃避海关监管,前者处罚的是走私行为,后者处罚的是将固体废物在我国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走私固体废物并在我困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既构成走
一、什么叫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如何认定(一)本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区别1、犯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就构成了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如果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
本罪中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包括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营利为目的,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并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情形的行为。是否立案要从本罪的构成要件考虑。 具体来说,该罪侵犯的客体是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就构成了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