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1
申请行政复议与上诉是完全不同的。行政复议是当事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的再次审查行政行为的请求;而上诉则是指对于判决结果不服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要求再次进行诉讼的活动。《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
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
行政诉讼中复议机关应诉的方式是具体包括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辩、提交答辩状、确定出庭应诉人、提交有关的证据材料等。行政机关若是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中止行政复议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后,仅能在对复议结果不服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情况下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行政复议结果未作出前,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裁定驳回起诉情形如下: (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 (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
裁定驳回起诉的6种情形: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3、没有明确的被告;4、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5、不属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6、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又起诉的,
可以。驳回起诉的裁定并不一定要开庭才能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是可以上诉和申请再审的,如果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以寻求救济途径。也可以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更正自己的起诉,以便能够顺利提起诉讼。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况包括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以及双方书面仲裁协议中约定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情况等。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后,对于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会依法解除保全。财产保全一般指诉讼保全。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