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新的公司法规定内容是对公司的设立、公司的类别、公司的组织机构、经营行为等各方面进行规范。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我国对股东出资实行认缴制度,股东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缴出资。 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出资,但并不意味着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并不等于无需缴纳,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出现破产的; 公司股东仍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将公司注册资本金出资到
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如下: 1、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应当进行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价格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3、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是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等。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知识产权出资是以专利权、著作权等作为出资。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
新公司法关于验资的规定如下: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新公司法关于出资方式的新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财产进行估价,可以依法转让;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应当进行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
关于股东出资,分为两种情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只能以货币出资。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允许多种出资方式。 第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 第二,非货币的出资物,都必须评估一下价值; 第三,评估和转让都必须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规则有: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新《公司法》关于出资方式的规定包括股东可以以货币以及非货币方式出资,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转让财产的所有权,并提供评估报告。
公司法对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公司法解释对监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给股东造成损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监事应当代表公司进行诉讼;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依法对监事提起诉讼的,由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代表公司进行诉讼;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