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
首先,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其次,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 第三,诉讼费由你先行垫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的处理如下:对方故意拖延或拒绝赔付相关赔偿。在事故调查中,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对方也一直配合交警的调查,但等到事后进行赔偿时却以各种理由搪塞。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让保险公司先将修车的钱给受害方,然后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的赔偿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根据受害人的误工
交通肇事者责任的认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不赔偿的情况,受害方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帮助,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并要求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调解时应当注意:在双方都同意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双方协调完成签订调解协议后,肇事方不遵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