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质押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押人要承担的责任是将质押的财产优先受偿给质权人。质权人可以与质押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担保不一定要承担连带责任,只有在“存在多个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担保人是不是承担连带责任,要依据担保的类型而定,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具体情况如
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质押人承担的一般不是连带责任。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押人承担的是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将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交付给出质人的责任。
抵押人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
保证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法定事由除外。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连带责任保证是由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