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需提交起诉状及其副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
抵押房屋拆迁补偿的处理:如果抵押房屋拆迁,选用了货币补偿方式,应当先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先偿还债务,使抵押房屋原有的抵押权消失,被拆迁人方能向拆迁人领取补偿金;如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不能订立新的抵押协议或者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房屋拆迁中补偿价格太低,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拆迁补偿款过低的,可以和进行拆迁的单位进行协商,但需要采取合法手段合理表达自身诉求。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
农村房屋拆迁不补偿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落实拆迁补偿款。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1、如果是和征收方的外部纠纷,可以通过谈判、申请协调、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来解决。 2、如果是内部分配纠纷,则主要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到法院,请法院来判决。
拆迁人对于被拆迁人的补偿可以货币补偿,也可房屋产权调换,也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补偿范围: (1)被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拆迁房屋所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拆迁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当地人民
申请人遇到拆迁行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