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刑事申诉的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期限。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三个月以内办结。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刑事自诉案件审查,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
刑事自诉案件审查时间为15天。审查后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对于自诉案件的审理,一般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的期限是1个月,最长可以延长半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
检察院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间为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审查起诉期限最长一个月十五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检察院应该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特殊的,如果案情重大或复杂,可以延长15天;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而进入速裁程序,检察院应在10天以内作出决定,这其中,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期限可以延长到
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是:如果案件涉及的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是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至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是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是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是二十年。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
刑事诉讼追诉时效的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是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是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是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是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大概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一般是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