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如果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能不起诉: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起诉的。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因此也就不会被起诉,但如果经过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证据充分的话,还是会再次提起公诉。
刑事案件中,检察院申诉不批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可以决定自行侦查,也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检察院批捕后不一定会起诉,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判实刑,说明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可以适用或者不适用。适用取保候审也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的,应当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二个月以内判刑,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报检察院批捕有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
当事人的行为只造成轻伤害检察院可以不予批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检察院找熟人不可以不批捕,批捕是检察院的权利,必须按照规章制度及办案程序来处理,符合条件的,下达逮捕命令。找熟人会影响司法公正,如果检察院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没有对嫌疑人采取措施,其将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检察院批捕不需要向上级检察院请示,公安机关在提请批捕的时候,是连同案卷的材料证据一并移交到同级人民检察院的,跟公安机关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就有权力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检察院可以不予批捕的情形: 1、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 2、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