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主要内容如下: 一、取消原因。船舶的优先权因下列情况之一而消灭: 1.具有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满一年不行使; 2.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 3.船舶灭失。 二、受偿顺序。船舶优先权的受偿顺序:船舶优先权的受偿顺序,又叫船舶优先权的
船舶留置权是特指船舶建造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海事请求人针对船东所采取的扣留其船舶以获海事债权实现的一种自救措施,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在航运实践中被广泛运用。船舶留
船舶留置权,是船舶担保物权的一种。 船舶留置权不仅具备民法留置权的从属性、不可分性、二次效力等一般特征,而且还具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根据造船合同或修船合同而占有船舶的造船人和修船人为权利主体。 (二
船舶留置权是船舶担保物权的一种。船舶留置权不仅具有民法留置权的从属性、不可分割性、二次效力等一般特征,而且具有自身的一些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造船合同或者修船合同占有船舶的造船人和修船人是权利主体; 2、根据造船合同或修船
船舶留置权符合以下条件时才能取得: 1、须按法律的明文规定; 2、债权人须按合同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 3、债权人的债权须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相关联; 4、债务人到期后仍不能履行合同; 5、留置船舶不违背社会公德; 6、留置权人对船舶享有合法占
船舶留置权成立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依照法律明文规定; (2)债权人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 (3)债权人的债权须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相关联,否则,债权人将不具有留置权; (4)留置权只有在债务人到期后仍不能履行合同时才能实现
船舶的留置权的取得应当是在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该船舶,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则债权人可以留置该船舶并且进行优先受偿,债权人留置财产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船舶留置权成立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依照法律明文规定; (2)债权人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 (3)债权人的债权须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相关联,否则,债权人将不具有留置权; (4)留置权只有在债务人到期后仍不能履行合同时才能实现
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有: 1、船长、船员以及其他在编船舶工作人员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遣返费与社会保险费的给付请求; 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和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赔偿请求; 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4、海
船舶留置权符合以下条件时才能取得: 1、必须按照法律明文规定; 2、债权人须按合同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 3、债权人的债权须与债权人占有的船舶有关联关系; 4、债务人到期后仍不能履行合同; 5、留置船舶不违背社会公德; 6、留置权人对船舶享有
建立船舶留置权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必须依法明确规定; 2、债权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 3、债权人的债权必须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有关,否则债权人不具有留置权; 4、留置权只有在债务人到期后仍不能履行合同时才能实现; 5、债权人留
船舶留置权成立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依照法律明文规定; (2)债权人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 (3)债权人的债权须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相关联,否则,债权人将不具有留置权; (4)留置权只有在债务人到期后仍不能履行合同时才能实现
船舶留置权的取得条件为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该船舶,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留置该船舶并且可以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