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1
伪造股票债券罪的构成要件:客体是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是一般犯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伪造、变造
发票备注栏必须写内容的发票:转让或出租不动产发票;预付卡业务开票;运输服务开具发票;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发票注;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开具发票;土地增值税发票扣除业务;个人代保险代理人汇总开代理费发票。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是故意; 2、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是行为人实施了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4、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下面是对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司法解释的相关回答,在查处出售非法制造发票、逃税等涉票违法行为时,经常在犯罪嫌疑人的身上、住所或者交通工具上查获大量的假发票,这也属于持有伪造发票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查明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伪造证据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伪造证据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
下面是对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司法解释的相关回答,在查处出售非法制造发票、逃税等涉票违法行为时,经常在犯罪嫌疑人的身上、住所或者交通工具上查获大量的假发票,这也属于持有伪造发票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查明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金融票证是商品交换和信用活动的产物,它对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及时进行商品交易,促进商品流通;及时清结债权债务,节省流通费用以及规范商业信用等具有
我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当中都有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相关规定: 第一,在《刑法》中,规定了本罪的量刑幅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明知是伪造的发票的情况下仍然持有,并且涉及数量较大的,依
商标权的内容具体有: 1、专有使用权,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一般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以及核定使用的产品为限的; 2、禁止权,主要指的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有权利禁止其他人在没有经过许可的情况下,在相似的项目服务上或者是产品上使
在刑法上没有“伪造公司印章罪”这一项罪名,该罪在刑法的罪名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主要指的是行为人采用伪造、变造、盗取或者买卖、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以及印章的行为,该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 伪造公司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