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再婚继子女有继承权且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
继子女再婚有继承权视情况而定。如果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就没有法定继承权。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
再婚子女有继承权。子女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父母的遗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的继承权不因父母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而产生任何变化。
再婚子女是未成年人的,和被继承人形成抚养关系的,再婚子女享有继承权。如果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或者虽未成年但不与再婚夫妻共同生活,没有形成抚养和被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没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
过继的子女依法享有父母继承权。关于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有。这是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父或母抚养,仍是双方的子女。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不因父母的离婚或再婚而消除,无论是与继父生活或与继母一起生活,与生父、生母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都存在。所以,继
过继子女没有亲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有养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自合法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形成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过继子女只能继承其养父母的遗产,而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
再婚后的子女,存在相互的抚养关系的有继承权。如果没有抚养关系,则相互之间无继承权。《民法典》继承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
当事人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序位来继承,再婚后的子女,如果存在相互的抚养关系的,那么也有对方当事人的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的,为遗产第一序位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原则上应该等额分配遗产。
过继的子女没有办理法律要求的收养手续的,仍然属于亲生父母的子女,对亲生父母享有继承权。但是已经办理收养手续的,则其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已经消除,不能再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继子女对其亲生父母的遗产当然享有继承权。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所以父母离婚后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仍然享有继承权。 孩子不仅对亲生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如果孩子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的,其对继父母的遗产也享有继承权。
继子女有权继承遗产,《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了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的是可以在继承开始后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