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1、时效与管辖。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适用中国诉讼时效规定的前提是准据法为中国法,即是否适用中国的法律。如果涉外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产生争议的,只要中国法院对此存在管辖权的即可就此提起诉讼。 2、解决方式。 解决涉外婚姻
夫妻双方离婚经常涉及房产分割,房产分割方法有很多种,如协商分割,不利于过错方的补偿分割,按照出资比例分割等。协商分割就是指双方在婚前婚后或者离婚后自行协商或签有协议,或者经由法院或其他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协商解决。不利于过错方的补偿分割是指对方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依据具体如下: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产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依据如下:如果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没有办法达成一致协议时,人民法院就会按以下情形进行处理:第一种,双方都主张房屋产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该准许;第二种,夫妻中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房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依据:夫妻二人的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院在分割过程中,如果双方都主张所有权并且愿意竞价,那么最后由出价高者获得房屋所有权。而夫妻一方
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特点有: 1、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为婚前财产或一方的个人财产; 2、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例如,一方专有的人身损害赔偿等; 3、依法订立的约定财产制受到法律的保护。
涉外海商海事纠纷的案由特点如下: 1、海事诉讼不同于刑事诉讼; 2、海事诉讼不同于行政诉讼; 3、海事诉讼也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诉讼; 4、海事诉讼具有较强的涉外性。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1、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2、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3、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 5、男女平等原则; 6、其他。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且没有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
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是: 1、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4、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而承担更多义务
分割夫妻财产的原则具体如下: 1、合法分割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男女平等原则; 6、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是由双方协商分割,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者不能
分割夫妻财产的原则是: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
分割夫妻财产的方式如下: 1、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实行平等分割,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但一方因身体伤害取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贴等费用除外; 2、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按约定比例分割。如果夫妻书面约定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