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特殊情况下夫妻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点是:一般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需要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以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来负担该债务;以及该债务需要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1、时间存续期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必须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终止的期间之内。 2、原因行为特征。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 生活性债务主要是夫妻双方共
在离婚诉讼中,大多夫妻共同债权的表现形式除具有一般债务关系的特征外,还有其独特特点,表现为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权的债务人不是案件的当事人且不参加诉讼。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有:该债务是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等,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
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具有的特点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2、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是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共同财产有如下特点: 1、主体特定,即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仅为夫妻双方; 2、产生时间特定,即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产生于结婚登记后; 3、性质可变,即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可以由按照双方的约定,认定为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 4、其他特点。
夫妻特有财产的范围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特有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
现有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增大; 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增多; 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取证更难。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
分割某些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属于个人所有的,不得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属于共同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夫妻双方离婚房产分割方法有很多种,如协商分割,不利于过错方的补偿分割,按照出资比例分割等。协商分割就是指双方在婚前婚后或者离婚后自行协商或签有协议,或者经由法院或其他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协商解决。另外的方式也可以通过法院解决。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以下几种: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