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以下标准下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可以立案: 1、携带枪支一支以上或者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2、携带爆炸装置一套以上的; 3、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的判刑规定为: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危害的是不特定人和物,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的管理办法。危险物品是指雷管、炸药、鞭炮、汽油、酒精、压缩气体等物
构成非法储存枪支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单位犯本罪的,则对该单位处以相应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刑罚。
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犯本罪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关于枪支进入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侵害不特定人人身安全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管理活动,以及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惩治此种犯罪是为了保护公共物品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2、客观要件 本罪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控制刀具或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携带枪支或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杀伤性弹药一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控制刀具或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携带枪支或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杀伤性弹药一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即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时,要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要件。 对于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之间的界限进行区分。如果犯罪分子使用危险方法,实施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
醉驾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之前,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醉驾为危险驾驶罪。不过,在通常情况下,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如果醉酒驾车行为具有与放火、决水等四种行为性质相当的危险性、破坏性,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