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5
假冒注册商标准的司法解释主要包括下面这些内容:第一,符合下面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
法人解散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的。
不得假释的情形: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
关于减刑的司法解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减刑的相关司法解释如下: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
假释考验期就是假释期。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假释考验期一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需要再执行原判决,并公开予以宣告。
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如下: 1、符合审理抢劫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 2、符合抢劫犯罪部分加重处罚的认定; 3、符合转型抢劫犯罪的认定; 4、符合适用八种法定加重处罚情节的刑罚; 5、符合抢劫共同犯罪的刑罚适用; 6、符合适用于累犯等情节; 7
伪造证据的情形有: 1、犯罪分子故意制作虚假书证、物证、伪造犯罪现场,以逃避罪责或者嫁给他人,或者为了包庇同伙而作虚假陈述; 2、证人或者鉴定人因与当事人或者案件结局有利害关系而提供虚假证言或者不符合事实的鉴定结论; 3、勘验,检查人员因受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维续进行。中止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申请延期执行的,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继承权利义务的等。
伪造证据的情形如下: 1、犯罪人故意制造虚假书证、物证、伪造犯罪现场,或者为逃避罪责或者嫁祸于他人而作虚假陈述; 2、证人或者鉴定人因与当事人或者案件结局有利害关系而提供虚假证言或者制作不符合事实的鉴定结论; 3、检查、检查人员因利诱、威胁
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
民法典的司法解释: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