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5
不可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的一种,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享有居住权的人可以使用房屋,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进行继承的对象是被继承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和财产性权利。股东将股权进行转让后,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一并转让的,转让后权利和义务消失,所以股权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是不能继承的。
代位继承后是可以再转继承的。根据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且并未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继承份额在继承人之间转让是可以的。法定继承规定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所以,当事人协议还是会优先于法律规定的继承规定。
法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丧失人的子女是不可代位继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而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不会获得遗产份额。
继承权不可以转让。继承权虽然是一种财产权,但它同时还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紧密相连,是以一定的婚姻、血缘关系为前提的,应该说继承权是一种带有人身关系性质的财产权,是以当事人具有某种特定的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因此,这就决定了继承权不同于一般的财
转继承可以再转继承,转继承不受次数限制。只要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且没有明示放弃继承权,就有权主张遗产分割。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有继承权。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能够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除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其他均适用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
转继承人死亡后遗产继续会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居住权不可以继承。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
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如果承租人不想买下这套房子,那么承租人在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内, 还是可以按照原合同的条款继续租用这套房子,新出租人没有权利让承租人搬走。
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