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5
转继承一般不存在代位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只能在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情形下发生。而转继承只能发生在继承开始后(即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的,会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无法办理的,只能按照法
遗嘱继承人的遗产可以转继承。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因此,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但是其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就应当将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不考虑。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两个概念,就一个继承主体而言,适用转继承了的,就不会再有代位继承,反之,适用代位继承了的,也不会有转继承。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是不同的: (1)二者发生的事实根据不同。代位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
继承权可以代理。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或宣告失踪人的继承中可以适用继承代理。即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宣告失踪的继承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可以代理继承人行使继承权,以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活动。
《民法典》新增继承人宽宥制度,即特定情形下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恢复继承权的制度,就是说,继承人如果有遗弃、虐待被继承人; 伪造或者篡改遗嘱、胁迫、欺诈影响被继承人遗嘱自由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明确将
一般情况下,房屋的居住权是可以继承的。但是现在有些特殊的房屋居住权有特定的限制条件,比如公租房、带有单位福利性质的住房、干休所的一些房屋,都有一些限制继承的条件,如果是这样的房屋,就不能继承,也就不能由子女继续居住。
房屋继承权不可以转移,因为继承权是一种具有人身性的财产权利,具有一定的人生专属性,该权利是不可以转让的,但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所继承到的遗产,可以转移。
遗嘱继承是可以转继承的,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和遗赠。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不可以。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固有的,由法律确认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权利。人格权是自然人的权利,随出生拥有,随死亡消灭,是不可能放弃、转让或继承的。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放弃继承权,应当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的就开始生效,放弃继承权合法有效,依法不能分得遗产。
继承人有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放弃继承权,应当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的就开始生效,放弃继承权合法有效,依法不能分得遗产。
放弃继承的声明有法律效力。 1、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