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其所立的遗嘱才有效;2、受欺诈、胁迫等而立的遗嘱无效。即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
内容合法、符合被继承人意思表示的房屋继承协议,当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了新的继承协议,或者没有对房屋继承协议办理公证,这时候房屋继承协议不一定能够发生法律效力。这主要是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
《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但继承诉讼时效仅适用继承人资格的纠纷,针对遗产分割的纠纷,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因为遗产分割并
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继承人因为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后2年之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或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
我国现行有效的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以下3类: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和父母两个定义需要重点理解:
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儿子为继子,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有扶养关系”中的“扶养”既包括了长辈对
配偶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遗产继承权。另外,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有配偶且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在遗产继承之前,应当从其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分割一半给其配偶,剩余的财产才属于其遗产。关于遗产如何分割,首先要先看被继承人有没有留
女儿出嫁了,当然也享有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实行男女平等的原则,这是不容任何人违反的。也就是说,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只要属于法定的继承人范围,就能够继承父母亲的遗产。就算女儿已经出嫁,成为别人的家庭成员,也能参与父母亲遗产的
离婚后,孩子当然享有继承权。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解除婚姻关系而消灭。而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因此,子女都享有法定继承权,离婚后的孩子当然也享有法定继承权。法定继承的设立,
养子女,是指公民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收养的,得不到亲生父母抚养的子女,其有财产继承权。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也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
被继承人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因此是不可以继承的。 首先,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财产权利)和消极遗产(财产义务)。 其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是不得进行继承的,包括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