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1、基本功能不同; 离婚是法律允许当事人摆脱婚姻的效力即婚姻的拘束力的一种手段或行为,它是当事人自愿终止婚姻关系的个人意思的反映,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 无效婚姻作为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处理违法婚姻,提高婚姻质量,维护婚姻法的尊
一、无效的婚姻有以下几种: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可撤销婚姻的特征: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无效的婚姻有以下几种: 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 可撤销婚姻的特征: 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
可撤销的婚姻与无效的婚姻其实是一种法律上的分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可以得知,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只有一种形式,即为因胁迫而结婚。而无效的婚姻情形有:1、重婚;2、婚姻双方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在婚前就具有医学上不应结婚的疾病且婚后并
1、基本功能不同;离婚是法律允许当事人摆脱婚姻的效力即婚姻的拘束力的一种手段或行为,它是当事人自愿终止婚姻关系的个人意思的反映,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无效婚姻作为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处理违法婚姻,提高婚姻质量,维护婚姻法的尊严。
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对于无效婚姻,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婚姻无效。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民法典》规定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效婚姻只能由法院宣告。无效婚姻不用领取结婚证。
起诉离婚,由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和副本。 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无效婚姻不用起诉离婚。当婚姻存在无效情形时,当事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应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无效,而不是请求法院解除婚姻关系,但法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判决无效。1、夫妻双方有一方重婚的;2、夫妻双方是法律上明令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夫妻双方中任何一方还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对于无效的婚姻撤销时,没有过错的一方是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的。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确认婚姻无效必须是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该婚姻被确认无效的,自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如下: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公益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私益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