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赠与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根据,房产所有权的取得的时间来作出判断。首先,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受赠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了只赠与给夫妻之间的其中一方的话,这项财产就应当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是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登记在一方名下,都应当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婚后买房一般房屋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是婚后一方以婚前的个人财产来购买房
并不是女方婚后购房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是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买房,那么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第一就是女方使用的是女方个人婚前的存款来买房,并且是全款买房,还把房屋登记在
婚后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继承的遗产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
婚前安置房一般情况下,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主要因为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明确规定了,对于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应当视为该方个人财产。即使双方缔结了婚姻关系,也不能因此将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婚前
男女双方先办理结婚登记,在结婚之后再买房,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来购买的房屋,那么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男女双方都有平等的财产权。但是如果有以下两种情况,那么房屋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一就是婚后一方用婚前个人财
男方在婚后买房不一定房屋是共同财产,判断房屋的归属并不是简单的看房屋购买在结婚之前还是结婚之后,二而是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来确定房屋的归属。男方在结婚之后买房,如果要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有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就是房屋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购买的
婚后一方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来定。如果是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无论房屋是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那么都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如果是使用的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来全款购买房屋,并且也只登记在了出
婚前买的房,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能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以及第1063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一方个人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换句话说,一般
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得到的拆迁房,属于该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请求分割。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婚前拆迁房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例外的情况。这里所说的例外情况主要是指,婚前拆迁房的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赠与给另一
结婚前,夫妻婚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即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该房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具体分割方法优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起诉到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一般由具体情况决定: 1、在没有夫妻签署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由夫妻出资,婚后购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则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
婚前房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例如: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的一半所有权,赠与给自己的配偶;同时,双方已经在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了不动产的加名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婚前房产就因为一方做出的赠与行为,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