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房。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如果婚前夫妻一方支付首付后产权已经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共同财产还债,那么只是在夫妻之间产生了债权债
1、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 3、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
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一方婚前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婚后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归一方独自所有;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一般属于共同财产,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买的衣服,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归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妻在日常生活中一方特别需要而购买的生活用品或另一方在日常生活中不方便或者不适宜使用的生活用品,具体而言,大致包含以下内容: 一
婚后用老公拆迁款买了房子一般算夫妻共同财产的,但若该拆迁款的原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一方婚前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将配偶的婚前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有双方的书面约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该套房产不因结婚以及居住时间的长短而改变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若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其他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是由个人全部出资购买的,那么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房子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希望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归属,具体如下: 1、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 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全额购买的,并且产权登记是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离婚时房产是认定为出资方子女拥有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
婚后男方父母全额买房给儿子,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而且房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若有证明证明该房产是赠与给其子女的,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