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破产财产承担,按一定的优先顺序清偿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
对于公司债务,股东仅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是股东入股并抽回出资的,出资不到位的,公司的主要股东只有一人,其他股东只是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有限公司,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公司应当独立承担公司债务,股东
公司负债股东有责任。但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自身是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有人格混同现象的,则股东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需要对公司负责。股东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
公司债务股东不会承担责任。因为公司是一个法人,具有法人财产权。但是若是股东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或者是抽逃出资,股东应当承担责任。
公司欠外债股东一般是没有连带责任的。公司的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据情况而定,公司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法人之一,法人是法律规定的拟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
公司债务隐名股东不需要担责,法人具有独立财产权,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隐名股东显名需要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不承担。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无论新股东或原股东,都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完全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