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
申请人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复议。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司法鉴定可以重新鉴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不是重新申请工伤鉴定,而是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则是应当依法提
申请重新医疗鉴定的程序是当事人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定机构提出再次进行医疗鉴定的申请,并且应当通过书面方式提出。
重新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要的材料有: 1、书面申请书,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 2、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 3、认定工伤决定书。 4、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
不服工伤鉴定重新鉴定的流程: 1、不服工伤鉴定的,可以到上一级劳动鉴定部门进行重新鉴定; 2、申请工伤鉴定应当提交工伤伤残鉴定申请表、认定工伤决定书等材料; 3、劳动鉴定部门应当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对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不服,是可以重新申请鉴定的。根据我国《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或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1、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和鉴定机构负责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公职处分; 2、司法鉴定机构的负责人应当由执业司法鉴定人担任; 3、有规范的鉴定机构名称,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在五项以下(含五项)的,称“司法鉴定所”;
能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