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农村村民一户在农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中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百分之七十,如下标准执行: (一)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下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五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县,每户宅基地
2022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如下: 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
最新的有关农村宅基地的国家政策文件是《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于2019年9月颁布。宅基地应当对宅基地政策进行了规定。例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并且房屋建设也应该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继承的宅基地被征收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助费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4至6倍,两者之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青苗补偿费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省自治区
宅基地不可以向外村农民转让。宅基地不能单独转让,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一般只能将宅基地上的房屋转让给该集体经济组织中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其他成员。
征收农村土地的法定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买卖合同不规范纠纷。农村房屋或宅基地的买卖多为口头协议,未签订买卖合同,而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在法律上也需要买卖合同。如果没有签署买卖合同,或者合同有瑕疵,很容易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造成毁约纠纷;房屋升值,卖方毁约。现在的土地价值与日俱增
户口迁出农村后宅基地处理如下:户口迁出户内仍有亲属的,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全家一起迁出户口的收回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重新分配。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的处理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全家没有全部搬出村庄。这种情况下乡村的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第二种情况是全家的户口都已经迁出村子了,这种情况下是不能获得宅基地的。第三种情况就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宅基地的拆迁补偿问题。
农村宅基地户口迁出后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享有使用权,户口迁出后继承人不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故只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
农村户口已迁出宅基地的处理是:户口迁出户内仍有亲属的,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全家一起迁出户口的收回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重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