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5
股东会和董事会都是公司组成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与监事会一同,互相配合,相辅相成,维护公司的权益。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董事会主要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和公司方案、计划的决定机构。
董事会会议形式有以下两种: 1、定期召开,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 2、临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是职工的,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 3、将投票选举的新董事会成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4、公示期结束,进行任命。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包括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3、绩效薪酬委员会; 4、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和薪
股东会的权利比董事会大,股东行使权利的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能够决议的事项由公司在成立时规定于章程,当然股东会决议也能修订章程。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是通过股东会提名审议通过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包括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3、绩效薪酬委员会; 4、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和薪
董事监事等对企业有的义务有忠诚以及勤勉。监事会的职权有对于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以及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该设立符合法定要求的组织机构,而法律规定了有限公司应该设不少于三人的监事会,如果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但也要设一至两名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
有限责任公司不是一定要设立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会不可以决议公司合并事项。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合并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合并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