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1
恶意串通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1.客观上恶意串通行为人进行了串通行为并直接或间接的损害的第三人的利益; 2.主观上,恶意串通双方都要求具有恶意损害他人利益的目的,并且明知恶意串通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利益损失而故意为之。恶意的目的要求双方都具有,否则不属于恶意串通。我国法律
1、《》规定恶意串通合同无效。法律规定无效合同的类型分别有: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签订的合同无效;法律其他规定。 2、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
借款合同无效的后果是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借款,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如下: 1、当事人存在通谋。恶意串通以当事人之间存在通谋为必要。所谓通谋,是指双方当事人皆明了彼此的意图,而非仅一方当事人为非真意表示,另一方当事人对此并不知情。双方当事人对于彼此意图的了解原则上应积极知晓,但鉴于实践中受
串供构成妨碍作证罪,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
经济合同解除后,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对解除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
恶意串通是指为了谋取私利,相互勾结,恶意通谋,共同表达虚假意思的行为。恶意串通在合同无效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主观恶意:指双方主观上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恶意; 2、串通:指上述恶意以行为人与对方串通的方式进行,表现为行为人之间的
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如下: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据法律规定,可以给予
解除合同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处理依据; 二、法律后果: 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