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行政处罚后扣留物品的处理方式:罚款等款项必须上缴国库,依法扣留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拍卖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依法销毁。
行政处罚追究期限是二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目前《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年,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则不再予以追究。至于其他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则以该特别规定所确定的期限为准。关于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
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时间根据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一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要二年内作出,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期限是两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
计算行政处罚期限的办法:如果行政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可以当场作出;如果不能当场作出的,应在立案之日起的九十日内作出;但是最长一般不得超过二年。因为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一般不再予以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期限规定是: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是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也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行政处罚时效是两年,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