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补办结婚证需要交手续费,需要交工本费。结婚登记不需要交手续费,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停征交纳婚姻登记费。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领结婚证、离婚证应当交纳工本费。工本费的收
需要以下手续补办结婚证:当事人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结婚证补办需要准备的资料: 1、户口簿本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须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和集体户口首页原件,无首页原件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相符的首页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张。
补办结婚证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填写或者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签字确认; 4、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
一个人补结婚证需要的手续: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
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手续是:当事人首先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的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
结婚证撕烂了不是补办,而应当补领。手续和证件包括: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一、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补办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
结婚手续包括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单身证明以及本人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带上这些材料,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有登记机关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登记结婚,发给结婚证。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 2、需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若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