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4
失业保险断交的可以补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因此,必须是单位职工才可以缴纳失业保险。因为个人原因(跳槽、离职等)导致失业保险断缴的,是不能补缴。但是因为
不可以不缴失业保险。我国法律规定,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必须要为职工缴的,不能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或者哪一种不缴。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失业保险金赔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方法如下: 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
1.申请条件 已办理失业登记,而本人户口不在本地,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往户籍地的失业人员。 2.携带资料 失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函,并注明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户名、账号,联系人、联
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退款人带《劳动手册》(未办理用工手续的还需带录用证明)到区县失业保险部门申请退款,失业保险部门核定退款金额并填写解款单,退款人到银行解款后,再到区县失业保险部门领取收据,并由失业保险部门在《劳动手册》上做退款记录、在计算机系统修改领取记录。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
失业保险需要由单位进行补缴,个人无法操作。补缴失业保险费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补缴失业保险费原因的情况说明; 2、补缴期限不超过3个月的,提供补缴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 3、补缴期限超过3个月的,企业单位需提供补缴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参加
一般申请失业保险金需要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自后7天内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在60天内办理申领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可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 1、社保中心查询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中心查询。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