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当事人对于派出所的处理决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认为公安派出所所裁决的行政案件处理不公,可以在收到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处理不公平的投诉方法如下: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4、向纪委或者监察委,检察院投诉。 一、警察局
派出所处理结果或者处理问题过程不公平,在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可以向派出所上级公安局或者当地政府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可以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向当地纪委或者监察委,检察院投诉; 3、可以在网上或者其它新闻
公安机关对于情节较轻的打架斗殴案件,会调解处理,调解达成协议的就不予处罚。如不能达成一致的,则根据具体情况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认为公安派出所所裁决的行政案件处理不公,可以在收到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服务态度差的话可以举报,原则上要去找区公安局。如果区公安局不管的话,可以上区政府的法制办。而且有些区公安局有的时候会有局长接待日,也可以在局长接待日时去举报。
1、向检察院反贪局提供调查证据和材料。 2、向纪委和政府监察局检举。举报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要随意夸大,更不能无中生有。在介绍案情时,不要把自己的主观上的怀疑、推测和真实情况混在一起写,以免影响及时、准确地开展调查工作。 3、向其上级公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