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依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交通事故的误工费依法应以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为依据进行确定。误工时间的确定依据是治疗受害人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对于因伤致残而持续误工的受害人,其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确定伤残的前一天。对于有固定收入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如下: 一般按照以下情形计算: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所主张的误工费应当按照其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计算。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误工费是根据误工时间和受害者收入状况来决定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者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如果是因为残疾导致误工的话时间可以从定残的前一天开始计算。然后是受害者的收入状况,如果是有固定收入的话则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反之则按照近三年的平
因交通事故致伤残的,误工费的算法是: 1、有固定收入的,根据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实际减少的工资进行计算; 2、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根据被害人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进行计算。被害人对此负有举证义务; 3、前述方法均无法计算的,参照受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如下: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但能够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3、如果受害人没有固
交通伤残误工费的计算是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计算误工费,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损害,一般当事人可以索要误工费。误工费具体指的是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
交通事故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产生营养费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机构进行三期鉴定,三期包括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限,鉴定完成后再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营养费。若无营养费赔偿依据的,则法院可能会对营养费的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