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自首是指罪犯主动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机关投案,老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从而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而立功,则是指犯罪分子通过提供重要线索从而掲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从而得使案件得以侦破的行为。自首和立功的区别主要有:1.成立要件不同
自然犯与法定犯之间的区别主要有:自然犯违反了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侵害了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法定犯是因行政需要而设,没有违反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
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有: (1)设置体系不同。一般自首仅规定于刑法典总则中,而特别自首制度则是由刑法典分则所自行设立和规定的; (2)效力范围不同。一般自首制度因规定于刑法总则而具有适用效力上的普遍性,从而适用的一切罪种,而特别自首却只
行为人规劝逃犯自首的,一般是属于立功的。《刑法》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逃逸致人失亡与致人死亡后逃逸是不同的概念,量刑也完全不同,逃逸致人失亡的情况,量刑明显要重于致人死亡后逃逸。逃逸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害人还有生命体征,但肇事者害怕自己受到处罚,驾车逃跑,没有及时将受害人送到医院,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情
逃税罪与抗税罪的区别有以下这些: 1、主体要件不同。抗税罪只能由个人和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构成;而逃税罪的主体则包括单位和个人,也包括单位的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客观方面不同。抗税罪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逃
现实生活中违法犯罪这两个词汇通常是一起出现的,所以很多人常常认为违法就是犯罪,其实违法和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违法是指违反了国家相关宪法、法律、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违法行为一般有:交通违法、网络违法、行政违
共同犯罪的自首和单独犯罪的自首都要符合一般自首的条件。在认定自首的时候,虽然不要求自首必须出于悔罪的动机,但是否有悔罪的动机以及悔罪的程度,对于决定对自首从宽处理的幅度仍然有着重要的意义。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
从所供述的罪行是否已被司法机关掌握、是否自动投案来区分坦白与自首。坦白,一般是指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坦白与自首的关键区别在于所供述的罪行是否已被司法机关掌握,
逃逸后自首认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我国现行刑法典对自首制度类型进行突破原有体系的重新划分,将分则所确立的自首制度定性为具有独立意义、全新的自首制度类型,是基于三类自首行为具有各自独有的、互不相容之内涵。特别自首制度与总则所规定的自首制度在本质相同的基础上具有以下方面的不同内
有下列区别: 一、设置体系不同。一般自首仅规定于刑法典总则中,而特别自首制度则是由刑法典分则所自行设立和规定的。 二、效力范围不同。一般自首具有适用效力上的普遍性,特别自首却只适用法定化的特定罪种。 三、立法导向不同。刑法总则所设立的一般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