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4
如果继承人继承的遗产无法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和税款的,继承人可以选择放弃继承权,需要去公证处做个放弃遗产的公证,这样自身的财产也不会被冻结,不会影响自己的生活。当遗产足够清偿债务和税款时,继承人只能继承扣除债务和税款之外的财产。同样,遗赠的财
债务人是可以放弃法定继承权的。但如果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放弃继承的,其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放弃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且放弃继承行为不得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无效。
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应注意的问题有: (1)应区别被继承人的债务与其家庭共同债务。 (2)应区别被继承人的债务与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 (3)应区别被继承人债务与继承费用,继承费用应当从遗产中支付,而不属于被继承人债务。 (4)被继承
以下债务属于被继承人: 1、被继承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责任所欠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承担的损害赔偿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不当得利债务返还; 5、被继承人因不管理而承担
遗产继承人要清偿债务。遗产继承有债务,首先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其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
被继承人留下债务的并且有遗产的,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债务不能继承。 债务人有遗产的,遗产应优先用于偿还债务,如果遗产已被继承,那么继承人应当以继承的遗产清偿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可以不偿还。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应遵循下列原则:1、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继承人只有在接受继承时,才依法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2、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其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可以
继承人起诉债务人是可以的,债权属于个人财产,可以被继承,继承人继承后可以在诉讼时效内起诉债务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规定,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
债权人可以前往债务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查明债务人的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了遗产的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能起诉债务人的继承人。遗产是债务人(被继承人)全部财产上的权利、义务,因此债权人有权起诉被继承人,要求继承人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