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根据刑法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
1、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是否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要根据构成的罪名以及犯罪情节确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造成了实际的
依照《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犯本罪,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如果是导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最严重的判死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根据情节的严重性,量刑在三年以上、无期徒刑、死刑。主要类型为以下几种: 1、第一类,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第二类,破坏交通运输、公共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3、第三类,实施恐怖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4、第四类,涉及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它包括许多具体的罪名,例如放火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
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话,一般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犯罪行为严重导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得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话,犯罪分子要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