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寻衅滋事如果有下列情形的,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如果行为人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则该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五年;如果行为人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十年。
寻衅滋事的行为不属于涉黑。寻衅滋事的,一般会构成寻衅滋事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属于寻衅滋事罪。构成寻衅滋事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另外,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寻衅滋事属于治安还是刑事要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寻衅滋事如
寻衅滋事不可刑事自诉。寻衅滋事构成犯罪的,属于公诉案件。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
寻衅滋事不一定是刑事案件,还有可能是治安案件。寻衅滋事行为是不是刑事案件,主要看寻衅滋事的情节是否严重,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的就是违法的行为。
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的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寻衅滋事罪立案条件: 1、随意殴打别人造成别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别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追逐、拦截、辱骂别人,严重影响别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别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
一、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