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首先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即独立董事必须在人格、经济利益、产生程序、行权等
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
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如下: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董事会
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
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他公司股权或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不能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包括无法估量其价值的财产,如人的思想、智慧、能力等。
设立公司的出资形式是,以货币出资的形式和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作价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形式。但是,出资人不能使用法定的不得出资的财产出资。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执行董事,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
公司增资不需要进行验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设立公司出资的相关办法处理,无需验资。即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有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超过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不超过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