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的时效规定为两年。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是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当事人在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则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相关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期限为二年,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依法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不包括拘留期间。在赔偿期限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赔偿请求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是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赔偿请求权的时效期间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国家赔偿审理期限是三个月,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立案后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申请国家赔偿,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
相关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期限为二年,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依法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不包括拘留期间。在赔偿期限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赔偿请求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是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赔偿请求权的时效期间
国家赔偿法生效前的案件可能不会得到赔偿,《国家赔偿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不溯及既往。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的,依照以前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