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如果是公司原因导致错过工伤认定时间,要求公司赔偿。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无法获得工伤认定的,仍可以以普通民事案件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请求。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造成工伤认定机会的丧失其没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不及时,则职工一方可以及时申请,并且可请求单位依法承担在申请期间发生的工伤费用;如果是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申请的,可以依法去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因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未及时认定的,则可申请行政复
如果单位或者劳动者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若是用人单位或者职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就不能再提起行政复议。
如果工伤认定失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
公司不肯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劳动者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或调解途径,请求用人单位负担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工伤认定超期的,劳动者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单位没申请工伤认定的处理办法是: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如果各当事人的工伤认定期限已过,则原则上不能认定为工伤,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单位的申请时间是三十日,职工一方申请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为一年,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一般就不能申请认定。
职工发生工伤,相关维权程序繁多,程序复杂。虽然,我们国家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因工受伤时进行有效保护,并建立了一套相关成熟和健全的职工工伤保障体系。但许多劳动者法律意识单薄,并不熟知这些规定。在此,律师告知广大工伤职工,在发生工
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后,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非基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主观原因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的,可以延长申请时间;最后申请时间仍然过期,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