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只要女儿不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是可以立遗嘱把遗产都给儿子不给女儿的。 遗嘱最能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所以只要遗嘱真实有效就需要遵从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只要女儿不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是可以立遗
没有遗嘱的,按照平等分配的原则处理,但必须保证他们都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开始时,应当依法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的方式处理;有遗赠扶助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孩子,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
生父死亡,私生子即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 在实际操作中,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是一回事,但是能不能继承到财产却是另一回事。 一方面,非婚生子女要取得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还必须证明与生父母的身份关系,即要有亲子
父母去世没有立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继承有顺序限制,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因为是父母均过世,所以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配偶,遗产由子女和父母继承。
父母遗产的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人民法院在司法中既要重视继承方式的相关顺序,尊重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和个人意志,也需要考虑遗
父母遗产的分割: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首先要确定哪些继承属于继承人。遗产是公民死亡后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知道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没有人知道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继承人死亡不能通知的。由生前继承人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居民委员会、
父母的遗产,如有遗嘱按照遗嘱的内容分割;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割。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生前没有订立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先将共同财产各分割一半,再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1153条规定,夫妻共同所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有下列情况的子女: 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二、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的。 三、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需要在其成年后继续尽抚养义务。
非婚生子女有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认定子女无能力赡养父母的方式: 1、无经济能力,即子女收入不足以支撑正常的生活水平; 2、无生活能力,即子女因残疾、疾病等因素导致其生活无法自理; 3、无行为能力,即子女为不符合赡养人条件的未成年人; 4、其他认定子女无能力赡养父母的方式。
需要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应依法承担赡养责任,与家庭成员因赡养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