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法律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既然迁移到了城市后,就不再属于本经济组织的成员,理论上都要收回到村上或村民小组。 因此,户口不在农村的没有土地使用权,如果是进行继承的话,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对农村父母的土地使用权
有。农村土地以家庭为单位,农村家庭成员内部个别迁入迁出,不影响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个别家庭成员迁入城市并取得城市户籍,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后丧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地产不得进入交易市场。农村房屋的买卖,只能在本农村集体内部进行,否则买卖行为违法,合约无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没有土地使用权,如果是进行继承的话,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对农村父母的房屋,有继承权。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城市户口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
农村土地确权不按户口本。农村土地确权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家庭代表申请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除包括户口本上的现有人口外,一并包括嫁出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
农村户口迁走了土地办法如下:如果农民只是将家中部分人口的户口迁出,农村家中依旧有人居住、处置土地的话,村集体是没有权利将承包地收回的。因为我国的承包地是按户承包的,无论是这个人迁出,还是承包人去世,只要这户人家里还有人在这个村,承包地都由这
居民家庭户口不一定是农业户口。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农业户籍与非农业户籍的区别,由此衍生了蓝印户籍证明。这是为了户籍管理中心统一进行户籍管理,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的管理功能,建立与城乡统一户籍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人口等统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