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4、房产税的纳税人包括: (一)产权属国家的,
下列情况房屋赠与不征收个税: (一)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以赠与方式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免征房产赠与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如下: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
以下三种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指出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
房产税如何征收之一——房产税征收时间:的,则从屋交付使用次月起;购置存量房的,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开始缴纳房产税。的、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细则》的规定,商品房的买卖或者赠与,都要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契税。当房屋的产权发生变化时,接受房屋产权的一方负有缴纳契税的义务。目前的契税缴纳比例,按照评估价格的3%来收取,但是存在减免情况。具体如下: 1、首套商
被征收人一般通过政府在征收范围内发布的公告,知悉房屋征收决定。县级、市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拆迁决定后,必须在征收范围内及时发布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包括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被征收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其他征收相关事项。 政府在张贴公告
个人住房房产税每年都要交。因为每一个人在缴纳房产税缴纳的金额不相同,房产税是针对在县城、建制镇城市和工矿区的房产征收税费,所以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房产税通常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