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区别为是否转移财产的占有,抵押担保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质押担保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担保财产。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经过出质人的同意,有对质押物可以按约定使用。没有经过出质人的同意,质权人无权使用质押物。质权人擅自使用、处分质押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押抵押和扣押的区别如下: 1、质押是指以动产、权利为质押物进行出质为债务进行担保; 2、抵押是指不动物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担保; 3、扣押不属于担保的方式,是法律上的暂停对于事物或人的处置权或自由。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
抵押人在其财产设定抵押后,仍享有对抵押物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行使上述权利要受到已设定的抵押权的影响: (1)抵押人在一般情况下仍然收取抵押物的孳息,但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
质权人不可以抵押质押物,在质权存续期间,如果质权人随意使用、出质质押物对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质权人对质押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
按照民法典规定质押权不一定优于抵押权,如果抵押物既设立了质押权又设立了抵押权的,则应当按照其进行登记和交付的时间先后顺序来确定其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能。债权可以作为应收账款的一种,如果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并且除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外,质押的债权不得进行转让。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
合同担保的抵押和质押的区别:质押与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对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会转移抵押物占有形式,抵押人仍然会负责对抵押物的保管;质押会改变质押物占有形式,一般是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的保管。如果抵押物出现毁损,或者价值出现降低由抵押人
质押是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质押不能质押房地产,如房地产,因为房地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
抵押权人的法定权利包括: 1、抵押保全的权利。适用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2、处分抵押物的权利; 3、优先于其他债权的优先权。
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能转换。《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看情况: 一、抵押合同对担保期限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二、抵押合同对担保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