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到法院去申请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因受到强制、威胁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
按规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在以下时间内提出: 1、离婚诉讼提起之前; 2、离婚诉讼过程中; 3、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 因此,按照以上规定,其实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时间几乎没有限制,只要还未判决离婚诉讼,那么便可以请求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为: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有具体的请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也就是有可能被家暴的当事人; 2、有具体的请求,一般是请求法院保护;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一般都是在对方进行过家暴或者被警察询问的时候。
可以向派出所申请人身保护令。公民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也可以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法院代为申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是受害人;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通讯住址或单位;3、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4、有一
可以向派出所申请人身保护令。公民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也可以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法院代为申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通讯住址或单位; 3、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申请人可以申请撤销。法律规定,行为人有具体的请求和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申请人也可以申请撤销。
只要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就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请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