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工伤保险的待遇是: 1、一到十级工伤一次性残疾补助金分别为27个月本人工资、25个月本人工资、23个月本人工资、21个月本人工资、18个月本人工资、16个月本人工资、13个月本人工资、11个月本人工资、9个月本人工资、7个月本人工资; 2、
工伤医疗期待遇如下: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对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属于工伤医疗待遇范围的所需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工伤致残职工退休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医疗费; 2、康复费,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交通食宿费,实报实销; 5、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4、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
退役的一级伤残军人,由国家发放终身养老金,二级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三级伤残军人,应当由民政部门给予补助,伤残军人享受住房,就业,贷款等优先权,伤残军人报考高等院校,录取条件应当放宽。
十级工伤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
因公致残人员享受下列待遇:医疗待遇,即医疗费用、康复费用、护理费用等可以报销;以及该伤残人员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伤残补助金、抚恤金等费用。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单位应当补偿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四个月发放。
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待遇有: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单位应当补偿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四个月发放。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一级至十级伤残分别为 27、25、23、21、18、16、13、11、9、7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级至四级的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
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期间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根据